河南省整规办主任、省商务厅厅长李清树同志在全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6-08-16 16:31  文章来源:河南省整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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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突出重点,全面整治,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秩序

  结合农资市场的特点,这次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广泛宣传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互动;要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集中整治阶段。结合我省农资市场的现状,这次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整治范围是全省城乡农资生产、农资经营和农资广告发布等三大领域,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整治。重点地区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比较集中的县(市、区)和市场。重点季节是春耕春播,夏种夏管,秋收秋种,冬季农田管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四个重点季节时段,特别是春耕春播和秋收秋种两大农资产品销售旺季。重点环节是:广告宣传领域在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的行为;生产领域生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企业;销售领域的农资批发市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农资市场和农资零售商店。重点品种是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其配件、饲料、兽药、水产苗种、农膜等八大类。同时,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毒鼠强”专项整治成果。

  三是自查总结阶段。各地要对当地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四是检查验收,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评比。省整规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省政府,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落后单位通报批评。

  二、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建立农资市场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农资市场综合监管

  一是检查清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档案制度。各地要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清理,建立档案。对无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取缔,对群众多次投诉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农资生产主体、经营主体和农资产品的市场准入,强化发证后的监管。对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发现不合格的,要责令停止生产和经营活动。对持有合法证件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除依法追究制假售假者的责任外,还要依法依纪追究颁证部门及审批审定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要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制度,强化农资产品质量动态抽检。各级农业、质监、工商部门要将关口适度前移,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密度和力度。在集中整治阶段,各级农资执法、检测部门要统一组织对重点地区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及配件等进行质量监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是加大农资产品广告监管力度。要结合农业生产四大季节时段,
加大对媒体农资产品广告内容监测审查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农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的各种媒体,要责令立即停止发布;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要立案查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依法吊销广告经营资格,并移交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是加强农资价格监管。要健全农资价格信息监测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稳定农资价格的各项政策,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农资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二)坚决查处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

  要依照“六不放过”原则,加大农资案件查处力度,特别要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打击违法违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对近年来举报反映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线索、信访材料进行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结案。要建立违法违规企业档案。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坚决克服以罚代刑的现象。对构成犯罪的,公安等司法部门要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惩处,让制假售假者付出惨重代价。

  (三)加快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各级农业、质监、工商、供销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准入及农资质量的长效监管机制,并使其正常运行。农业、供销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广农资产品连锁经营,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落实职责分工。各级整规办、农业、工商、质监、发改委、供销、公安、监察、畜牧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整规部门作为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制定整治方案,组织督查活动,定期通报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要建立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整规办要围绕农业生产四大季节时段和特点,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省整规办也将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对春耕春播、秋收秋种两大季节时段农资市场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凡因领导重视不够,部门配合不力,农资案件频发,农资市场秩序没有明显好转的地方,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是要搞好新闻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在重要农时和重点地区开展宣传,普及科技知识,传授农资产品识假辨假常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集中推介一批诚信农资企业和诚信农资产品,曝光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企业及个人。同时,要大力宣传各地讲诚信、重信誉的企业以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好典型、好经验,大力营造有利于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舆论氛围。
各级整规办、农业、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及情况反馈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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