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05年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和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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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7-07 09:27 卫生部卫生监督快讯 |
为部署和动员各地深入开展2005年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和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工作,2005年5月10日,卫生部在北京召开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和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赵同刚司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2004年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2005年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增强对食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到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使他们切实负起责任,扎扎实实地开展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工作重点突出,措施落实到位,实效明显。
二是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我部《关于2005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128号)和《关于开展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188号)以及《卫生部关于印发2005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159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当地主要存在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化妆品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各地要认真研究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出对策。通过专项行动,要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营造食品、化妆品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泛滥的势头。
四是标本兼治,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
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200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