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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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01 11:45 文章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屈建民司长
2005年,国务院将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打击商业欺诈活动的三项重点之一,并明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各级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中医药、食品药品、公安、监察、纠风办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等十部委,开展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2006年,国务院决定继续用一定的时间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国家工商总局按照国务院和全国整规办的部署,分品种、分季度、分阶段继续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下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经过过去一年半的专项治理,严重违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医疗广告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广告市场秩序整体上有所好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诚信兴商”活动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下面,我向各位介绍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
一、医疗广告市场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
今年上半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以医疗广告为重点,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深入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一是依照总局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对本地区医疗广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清理,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对照问题自查自纠,规范医疗广告活动。
二是加大监测力度和打击力度,曝光一批医疗广告案件,加大对违法广告惩治力度,充分发挥办案在遏制违法广告蔓延和促进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监测医疗广告86万条,责令改正1.5万余条,共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2998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罚没金额1449.9万元。工商总局通过组织抽查和季度监测,曝光了二十六条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和十六个重点违法健康咨询服务类电视广告。
三是积极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广告活动主体信用监管、违法广告主体退出广告市场、违法广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长效机制。重庆市工商局在重庆汉唐传媒有限公司、重庆嘉年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代理医疗广告份额占重庆市平面医疗广告市场85%以上),代理凤保宁虚假广告案查证属实后,依法作出了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此外,还针对长城、骑士、同济医院相继发布了涉嫌虚假宣传的“迷走神经分离术有效治疗类风湿疾病”的广告的情况,全面暂停了这三家医院的医疗广告发布。
四是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对违法医疗广告实施综合治理。宣传部门以新闻阅评、新闻通气会的形式,加大对刊播违法广告媒体的公告力度。公安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目前已收到工商部门移交的违法广告案件1件。信息产业部门实施了阳光绿色网络工程,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关闭了一些经营非法广告的网站。卫生部门与中医药管理部门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广电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规范医疗资讯服务类节(栏)目。新闻出版部门在季度报刊审读通报工作中,加强对媒体刊播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重点药品抽查,共暂停销售300余种药品。
五是加强广告法制建设,开展修改《广告法》等系列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广告法》修改工作的进度表,目前,已经在地方工商部门的协助下,完成20个专题的调研工作,为修订《广告法》打好基础。此外,会同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正在联合有关修改有关广告监管法规、研究制订落实发布违法广告的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责令严重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广告业务的具体实施办法。
六是积极与人大代表沟通,认真落实重点建议案承办方案。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关于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建议案作为重点处理建议案,交由工商总局办理。总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要求承办司局安排专人,认真办理。总局派人专赴山东、河北、广西、宁波等地,与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听取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
七是利用公益广告,推动诚信建设。国家工商总局会同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组织开展以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公益广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弘扬正气、诚实信用、倡导文明的良好氛围,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诚实信用社会。
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06年上半年,全国工商系统不断创新监管思路,拓宽监管思路,完善监管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全国医疗广告市场得到进一步的净化,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好转,违法率继续下降,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国各地基本上没有出现医疗广告违法率大幅度反弹的现象。同时,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传统四大媒体医疗广告经营额较去年同期亦有增长,呈现出在规范中发展的良好势头。
但是,整治中依然存在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虚假违法广告反弹压力仍然较大。少数中小医疗机构、广告公司和媒体之间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产生的利益链条,由于三方共同的利益追求并没有从根本上斩断,产生违法医疗广告的土壤和条件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的形势十分严峻。
(二)整治工作进展仍然不平衡。中央和省级电视、报纸、广播广告内容比较规范,黄金时段、主要版面广告比较“干净”,但一些地方广播、电视“非黄金时段”、报纸夹缝和小报、小刊的广告,仍不同程度的存在违法广告问题。不平衡现象的存在,导致地区之间、广告活动主体之间违法现象的攀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治工作的整体成效。
(三)医疗广告违法成本低,致使一些违法单位有恃无恐。目前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金额,远低于有关单位所获取的非法利润。一些中小医疗机构和一些依靠违法广告收入生存的广告公司、非主流媒体为追逐高额利润,虽然屡次被处罚,仍然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四)现行有关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现行广告法律法规存在规范性条款不健全、操作性差、处罚力度弱、缺乏强制手段等问题。现行广告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治的深度、广度和效果。
(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对违法经营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社会制约力量还不够强,社会综合治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06年下半年,全国工商系统要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和扩大医疗广告整治成果,分品种、分阶段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推进广告市场秩序全面好转。
一是要继续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作用,强化执法协调和部门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综合治理,逐步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舆论监督的虚假广告防范体系。
二是积极行政,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违法广告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对消费者和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对在整治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对策。
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的集中监测和检查,公告典型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案件。对负有责任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对符合追诉标准,已涉嫌虚假广告罪的,要坚决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四是要落实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广告信用监管制度、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等广告监管制度,强化各项监管措施。
五是统一协调,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的联合检查,促进广告监管执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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