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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信息共享平台 推动信用信息应用 ——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07年第52期)
2007-08-17 15:01  文章来源:全国整规办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2005年,湖南省制定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颁布了《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开通了以“三库一网一平台”为核心的信用信息系统。2006年继续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扩大信用信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三库一网一平台”的运行机制及特点

  信用信息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是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基础。湖南省“三库一网一平台”为核心的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中,“三库”是指以信贷服务为重点的人民银行系统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市场监管为重点的工商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人口信息为重点、依托身份证管理系统的“公民信息数据库”;“一网”是指面向社会开放的“湖南信用网”;“一平台”是指“省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该系统首批归集了21个单位的信用信息数据。
系统的运行机制是:省政府办公厅发文,确定归集信用信息的单位、数据目录;相关部门根据文件规定及数据接口规范,从本单位信息系统中提取数据,通过接口程序,按照要求向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处理平台报送;数据交换处理平台接收数据后,进行备份、处理,按照需求分解为“三库”需要的数据信息,再利用数据转发管理程序分别转发、存储到相应的数据库中。“三库”接收数据后,再按照数据规范,分别进行存储、整理、归类。

  系统的特点是:向上连通了国家3个部门的数据库,通过国家库连通了各省市的数据库;向下延伸到了基层工商所、派出所和银行营业所,归集了原始信用信息数据;横向与相关部门数据库相连,容量大、覆盖广。

  二、“三库一网一平台”的应用

  截至2006年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归集了湖南省近22万户企业和2600万自然人的信贷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归集了180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60万条信用信息(共6000万项);“公民信息数据库”归集了全省9200多万条与个人信用密切相关的信息,涉及6627万自然人。

  (一)分级管理信用信息。为了切实保护信息安全、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了《湖南省信用信息分级查询信息目录》,明确了“三库”在向社会公开、部门共享、授权查询时,对涉及的信用信息指标实施分级管理的具体规定。

  (二)部门之间共享信息。湖南省企业信息管理局根据国税部门的需要,对工商登记信息与国税纳税信息进行比对,有效地促进了税收征管;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为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及银监、证监、保监等行业监管部门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提高了办案效率,加大了执法力度。

  (三)在行政管理和金融服务中广泛应用征信产品。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等工作中使用征信产品审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银行通过信用信息系统更好地了解了客户的资信程度,慎贷、惜贷的状况有所改观。

  (四)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服务。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发布了《向社会开放个人信用报告直接查询服务的通告》,鼓励公众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面向社会,宣传信用知识,规范信用行为,使诚实守信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五)强化了对社会经济生活中热点、重点问题的信用监管。“湖南信用网”运用其信息传播的独特优势,及时披露政府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形成的良好信息(进口企业红名单、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私企100强等)和不良信息(拖欠工程款、拖欠债务等);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披露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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