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工作简报 >  正文

部分地区打击传销工作情况(07年第31期)
2007-06-25 16:35  文章来源:全国整规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2006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3500余件,取缔传销窝点2.99万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60余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22起、2111人。其中广东、山东、广西、安徽、云南等省(区),以及广州、大连等城市特点突出,介绍如下。
   
  广东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加强领导、突出抓好基层工作,重点打击传销组织者,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为重点,建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制、综合治理机制、基层防御机制、专案协作机制、预防机制、遏制传销活动蔓延的控制机制等长效机制。2003年以来,共捣毁传销窝点2.8万余个,清理遣散传销人员31.15万人次。目前,传销活动区域逐步减少,传销活动一类地区由7个下降为3个,二类地区由5个下降为4个;参与传销的人数逐年下降,2006年参与传销的人数不到2003年的1/3,大规模传销活动基本杜绝。

  山东省针对省内传销活动经常出现回流、反弹和传销人员流动性、隐蔽性强的问题,实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在基层建立传销防控机制。工商部门按照“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作、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总体思路,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行动,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工商部门查处传销案件29起,涉案金额354万元,取缔传销窝点、场所357个,清理、驱散传销人员2.57万人次。

  广西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2006年,全区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19件,罚没金额593.81万元,清理传销窝点1513个,劝返参与传销的人员22230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16人。

  安徽省针对阜阳等传销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整治,通过加强对城市出租房屋的管理,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等手段,有效打击了传销活动。2006年,全省工商部门共立传销案件12起,罚没款64万元,取缔传销窝点1164个,清查遣散涉嫌传销的人员2088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起、84人。

  云南省工商部门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在领导机制、工作格局、宣传教育、专项打击、综合治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效。云南省“打传办”联合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工商局拟订了《云南省关于办理涉及传销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划清了工商部门与司法机关在查禁传销活动中的权责。2006年,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728件,涉案人员59861人,涉案金额6197.59万元,罚没款428.77万元,捣毁传销窝点5592个,抓获传销头目和骨干323人。
 
  广州市在持续开展整治行动的同时,积极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加强出租屋管理,落实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加大清理、打击、宣传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3个试点社区(街)未再次发现传销活动,以外来青年为主要对象的“传人头”式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公开化、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消除。

  大连市从强化网络经营监管入手,着力打击利用互联网的传销活动,通过深入探索网络经营监督管理方法和途径,在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监控网络经营活动、打击网络违法行为等方面不断取得进展。2002年以来,共办结万元以上网络经营违法案件11件,其中“全球教育网”传销案,罚没款240余万元,有力地震慑了网络传销违法经营者。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部分地区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2007-06-25 16:32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传销2007年第1号提示    2007-06-19 16:40
钟攸平副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培训班上的讲话     2007-06-19 09:40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黑心肉”等 3起食品安全事件整治情况的督查督办     2007-05-29 10:11
国家保知办主任姜增伟率团考察国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2007-04-13 17:23
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办“部分地区网络执法研讨会”    2007-04-10 16:39
2006年全国打击制假售假工作情况(07年23期)    2007-04-05 14:51
2006年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情况(07年第17期)    2007-03-27 14:42
农业部发布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情况    2007-03-27 14:38
2006年质检部门执法打假工作情况(07年第12期)    2007-03-15 14:2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整规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