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农业部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措施有力 成效显著(07年第1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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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7 14:44 文章来源:农业部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2006年,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履行牵头职责,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2006年全国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23万人次,检查各类农资企业60万余家次,整顿农资市场26.8万余个次,查获假劣农资约8.28万吨,货值8.2亿余元。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约5.03万件,其中案值5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106起,捣毁制售假窝点2514个,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3亿元。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6年农资消费投诉举报同比下降20.5%。另据农业部对近1000户农民问卷调查,农民对当地农资质量和市场满意度同比提高近9个百分点。
2006年农业部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组织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春节刚过,农业部即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围绕种子、农药、肥料、饲料等重点农资产品,组织各地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标签不合格、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9至11月,又将禁用农业投入品和兽用生物疫苗纳入检查重点,开展秋季行动。加强督促检查,3月底至4月初,组织4个督查组对吉林、山东等8省开展了农资打假春季督查,共检查35个农资市场190个农资经销户;9月下旬,组织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国务院纠风办等单位,对河北、辽宁等6省开展了秋季联合督查。
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了北京施特佳公司制售假劣农药和冒证(假冒他人产品登记证号和企业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农药案,河北保定万籽良制售假冒种子案,湖北阳新县鸿发化工有限公司、山西襄汾县科锋化工有限公司无证生产农药案,辽宁盖州带病毒西瓜种子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先后公布了30件案值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假劣农资案件,有力地震慑了不法行为。
三是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2005年开始,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2006年,新启动了20个“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部级试点,使部级试点覆盖到全国27个省(区、市)35个县(市)。经过2年的探索与实践,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已总结出6种有效模式:连锁经营型、专业协会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企业直销型、农技推广型和股份合作型。开展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选取35个市场作为创建单位,加强服务指导,进一步完善市场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强化服务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推动农资市场规范管理。
四是加强农民维权知识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深入乡村,广泛开展以识假辨假、科学使用和依法维权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现场咨询活动。印发《农业部致全国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提醒农民在购买、使用农资时注意“三要、三不要”(一要看证照,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者的农资;二要看标签,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三要留票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
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方便农民投诉举报,农业部向信息产业部申请核配了“12316”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目前,吉林、浙江、广西、重庆、新疆等省市区已全面开通,在方便农民投诉举报的同时,还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六是加强部门合作。农业部门积极履行牵头职责,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2006年上半年,北京市农业局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对通州区和大兴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春季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浙江省农业厅与财政厅联合下发《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办法》,对考核优胜单位给予奖励,对问题较多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实行一票否决。江苏农业厅与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也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产品广告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农资广告的制作、审核及发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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