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质检部门执法打假工作情况(07年第1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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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15 14:26 文章来源:质检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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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质检部门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质检总局《全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的部署,继续将食品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重点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加强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突出抓好食品、农资、建材、“黑心棉”和保护知识产权等专项打假;完善制度,推动执法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2006年11月,质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95万人次,立案查处制假案件20万余件,移送公安机关126起,查获假冒伪劣货值33亿元。
一、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一)狠抓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质监部门明确2006年必须基本解决假冒伪劣问题的重点区域(县、市城乡结合部)737个、重点加工点(一地一品或一地多品的村镇)3971个、重点加工户(无工商营业执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14106个。对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点源头,采取措施,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已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行为。建议有关部门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黑窝点”及经过帮扶仍难以达到生产条件的企业。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春夏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食品等日用消费品3•15专项打假行动、“五一”及“六一”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夏季饮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端掉了一批食品制假窝点,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保护了消费者利益。2006年1-11月,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约5万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件,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近4亿元。
二、力求整治效果,开展各个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农资制假
1.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各地质监部门在2005年工作的基础上,将快速检测鉴别假劣农资技术广泛应用于“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现场,继续组织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活动。在2006年春季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中,共进入乡村21108个、农户4970家,免费抽检样品10821批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约2900万元。
2.进一步推进化肥区域整治。在总结推广山东临沭县和江苏连云港市经验的同时,启动了四川什邡、青海海西州格尔木市钾肥质量区域性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建材制假
2006年8月,质检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了《2006年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全面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
1.组织开展“地条钢”打反弹“回头看”行动。以河北、湖南、广东、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等以往“地条钢”反弹问题相对比较突出的省(区)为重点,落实《对生产“地条钢”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坚决遏制反弹势头。截至9月底,出动执法人员6.8万人次,立案查处劣质钢材案件7517件,查处劣质钢材货值1.65亿元。
2.继续开展人造板区域整治。以河北邢台、文安,山东临沂、荷泽,江苏邳州等地为重点,按照“打击、疏导、帮扶、规范”的方针,引导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江苏邳州、山东临沭等地取得实效。
3.根据领导批示和百姓关注的热点,部署开展了建筑用钢管、扣件、低压电器、电线电缆、涂料、胶粘剂等产品专项整治,初步取得成效。
(三)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1.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各地质监部门按照统一部署,抓住加工、制造、出口等环节,结合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联合公安等部门查处了广东清远星源针织制衣厂生产假冒“鳄鱼”等国际品牌T恤案、刘煌耀、马高汉等生产假冒“SONY”等著名品牌电池案、浙江武义新华笔业有限公司生产假冒“中华”牌铅笔案等一批社会反映强烈、影响严重的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据统计,2006年1至11月,查处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件14391件;生产印制假标识、假包装物案件1001件,查获假冒伪劣货值1190余万元。
2.打假护优。各地紧紧抓住重点地域、重点市场、重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将被不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控。江苏、浙江、上海市成立了江浙沪质监系统中外品牌保护联合打假协作网,制定了《江浙沪质监部门行政执法联办案件规定》,建立了与中外企业开放式对话机制,加大了联合打击力度。
(四)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1.“黑心棉”专项打假。一是召开全国纤检工作会,部署棉花及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工作,继续加大专项打假力度,巩固打假成果。二是部署开展“两小一土”(小锯齿轧花机、小皮辊轧花机和土打包机)专项整治,坚决取缔、销毁“两小一土”。三是组织专项行动,配合学校开学,对生产加工和集中销售场所进行检查,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四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集中地、集散地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起草制定治本之策。五是开展纤检执法检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六是加强长效机制研究,以局令形式发布了《絮用纤维制品监督管理办法》,完成《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
2.化妆品专项打假。一是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2万人次,检查生产企业814家,检查化妆品经销点、专卖店1500余处,检查美容美发店800家,抽查企业产品120个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2件。二是加强监管。一些省将企业普查、执法检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在对企业普查的同时,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三是创新执法手段,提高整治实效。充分运用快速检测方法,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果。
3.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专项打假。针对新闻媒体披露浙江部分地方奶瓶生产企业使用回收塑料问题,迅速部署整治。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2万人次,检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加工企业、回收塑料生产加工企业1350家,查处并纠正违法生产企业32个,端掉非法生产加工食品包装容器窝点和回收塑料窝点7个。将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纳入区域监管责任制。
4.开展打击煤炭掺假联合行动。一是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严厉打击在煤炭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联函[2006]354号)。二是开展监督抽查。对动力用煤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加强对动力用煤的监督。帮助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煤炭质量检测、控制手段,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三是分类监管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5.开展油田及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配合公安部开展油田及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取缔土炼油窝点,共彻底摧毁土炼油窝点3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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