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解决清欠问题成效显著 城市信用水平明显提高(17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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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5 16:37 文章来源:整规工作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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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要放在解决信用缺失的突出问题上,工作实际效果要体现在对各类欠账的清理上,看得见摸得着,提升城市信用水平。两年多来,清欠工作成效显著,城市信用水平明显提高。
一、解决清欠问题成效显著
重庆市已累计清理各项欠款334.5亿元,基本提前一年完成三年的清欠任务,实现了“一个突破,三个完成,五个不欠”。
一个突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实现历史最低水平,2006年初仅为8.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个百分点,比2003年下降了12.72个百分点,实现了重大突破。
三个完成。一是2005年全年清偿了3.96亿元,超额完成了清偿全市国有企业历年拖欠职工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工资款、医疗款等“三金两款”的阶段性年度目标。二是截至2005年底,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15.06亿元,占清欠总目标的92.53%;清理社会拖欠工程款31.42亿元,占清欠总目标的81.29%。基本完成了国家在建设工程领域提出的清欠工作任务。三是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清理水费欠款0.21亿元, 占清欠总额的86.1%,提前完成了清理企业历年拖欠水费的进度目标。
五个不欠。实现了农民工工资基本不欠,拖欠农民工工资3年以上的历史旧帐得到全面清理,清偿金额达6.24亿元,建立推行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实现了应缴社会保险金基本不欠,累计追缴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计23.14亿元;实现了当期税款不欠,历年拖欠的国税款9.5亿元、地税款7.43亿元得到全部偿还;实现了当期电费不欠,历年拖欠的电费8.92亿元得到全部偿还;实现了当期天然气费不欠,历年拖欠的天然气费1.44亿元得到全部偿还。全面完成了3年以上历史欠款的清理任务。
二、主要做法
重庆市在解决清欠问题、提高城市信用水平方面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长挂帅,常务副市长亲自抓,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提出了《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了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三位一体全面推进的建设思路,同时,把解决清欠问题作为重点,由市信用办统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兵把口负责专项清欠。
(二)落实责任,实行目标考核。清欠工作从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拖欠、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清理拖欠税费、清理拖欠水电气费、以及清理拖欠有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费等8个方面,明确了清欠目标,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各牵头部门对其负责领域的清欠工作,也层层分解落实,按进度考核;市国资委把清欠成果纳入企业班子业绩考核,与薪酬挂钩。
(三)夯实基础,建设信用体系。信用分类监管和征信平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市工商局牵头实现了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录入相关信息300万条;实施纳税信用分类管理,分别制定了国地税系统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加快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涉及金额近400亿元、信用卡50万户,共计40余万人的信用记录,已经录入各商业银行征信系统,金融风险得到进一步防范和控制;全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开始建设,高校学生个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已经启动,电子商务信用认证系统试点工程完成建设。
(四)多管齐下,建设诚信机制。采取电话跟踪催办、组织联合督查组、定期催收、诉诸法律、舆论宣传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清欠攻坚。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对部分国有企业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呆坏账给予政策性处置。另一方面通过建立信用惩戒褒扬机制,营造信用环境,防止新欠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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