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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省打击传销工作情况
2006-08-10 15:00  文章来源:整规工作简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2005年,广东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部署,以张德江书记提出的“决不让传销分子在广东立足”为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全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形成了综合治理的领导格局。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对打击传销工作作过多次指示。2005年,广东省成立了由政法、公安、工商等14个部门组成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国率先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程,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方联合行动,全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一是进行分类管理,将各市、县(市、区)按照传销活动的严重程度划分为4类进行动态监管。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三是建立考核督办制和辖区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细化相关职责,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三)强化了严打整治措施。各地组成强有力的打击传销队伍,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集中查处了“香港莱达尔(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北京恒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盖世通国际有限公司”、“美国立新世纪公司”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传销组织,惩处了一批组织者、策划者和幕后指挥者。惠州市在工作中实行“严打、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形成“点有防控、线有巡逻、面有联动”的全方位立体防控网络。东莞市以“打早、打快、打狠”为原则,在社区(村)内采取“重点盯控”,确保把传销组织打痛、打散、打垮。

  (四)加大了“抓头目、破网络”工作力度。一是由公安、工商联合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抓头目,铲除传销活动。二是设置举报奖励基金,发动群众,广征线索。中山市政府拨出60万元专款资金,用于先进表彰和举报奖励。三是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传销头目,彻底摧毁传销网络。广州增城市成功摧毁了“北京恒源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特大传销团伙、破获了“云南腾蜂多酞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传销案,成功抓获团伙总头目彭相勇、周建国等27名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深圳市抓获19名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刑事判决16人。惠州市打掉了“真善美公司”、“派司皮具”、“香港恒海集团”、“天星实业”等多个传销组织,抓获头目68人,判刑9人。清远市打掉“科力海”传销组织,刑事拘留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96人,判刑4人。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广东省治安拘留、刑事拘留传销头目571人,逮捕216人,依法判刑103人。

  (五)建立了群防群管防御体系。为切实把打击传销工作落实到基层,广东省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在广州市番禺区召开现场会,部署全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东省打传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使打击传销宣传全方位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人才交流市场、进工厂;针对出租屋管理困难的问题,广东省打传办积极联系综合治理、公安、民政等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治理网络及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对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的监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对打击传销工作认识不够,只强调主管部门的责任,没有把它上升到综合治理的高度;二是有些地方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打击力度不够,集中整治一过即出现反弹;三是部门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四是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协作机制仍不健全,尚未建立打击跨地区传销组织的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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