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打击商业欺诈 >  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 >  正文

警方提示:防范不法分子利用知名网站进行诈骗
2008-01-10 19:39  文章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近来,一些知名网站或论坛上出现“一边上网一边赚大钱”、“通过银行账户汇10元钱即可注册成为会员,如果有人在你的直接推荐下注册成为新会员,即可获得20%的奖励”等诱人的广告。然而,在“广告”背后是一个个网络传销的“陷阱”。

  经公安机关侦查,不法分子利用网民对知名网站的信任,租用该网站网页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由于出租网页的网站一般只管收取租金并不对登载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使得该类网络诈骗更具有迷惑性。

  对此,警方提醒网民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一是在进行网络交易前,要向电子商务自律组织查证交易对方的合法性,并避免输入与交易显然不相干的个人资料;

  二是电子商店或网络广告的商品价格若与市价差距过于悬殊或明显不合理时,网民要小心求证,切勿贸然购买;

  三是网民在互联网上接受到招揽投资赚钱计划、快速致富方案等信息要格外小心,不要轻信免费赠品或抽中大奖的通知而支付任何费用;

  四是网民要端正心态,抵制诱惑力,加强识别网络传销陷阱的能力,一旦发现类似的可疑网站,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内蒙古通辽市工商局加强农业订单合同监管    2007-12-28 11:10
广西整规办主办“广西反商业欺诈网”开通    2007-12-27 15:10
福建省工商系统近期将组织开展商品展销会专项执法检查    2007-11-16 16:09
武汉11月起实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    2007-10-25 13:57
广东将实行买手机号卡实名制    2007-10-18 14:57
重庆3000市民冒雨参加“诚信兴商宣传咨询”活动    2007-09-18 16:44
打击商业欺诈维护消费者权益中国反商业欺诈网运行良好(07年第29期)    2007-06-25 11:44
2006年青海省打击商业欺诈典型案件    2007-03-08 16:05
安徽省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2006-03-13 11:27
河北省邯郸市打击商业欺诈大见成效    2006-01-23 16:4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整规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