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工商局积极开展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和进货交易行为整治工作 |
|
| 2006-03-09 15:52 文章来源:云南省整规办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协调小组的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及恶意压占、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精神,云南省工商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了全省工商系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重点地区是县所在地,主要是州、市所在地,特别是省会所在地。重点对象是:1、综合性批发(零售)企业;2、农副产品批发(零售)企业;3、连锁经营企业;4、工程建筑企业;5、超市。
省工商局要求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违反国家规定,不规范促销行为,以及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立即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省工商局强调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监督。要求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不规范促销行为,以及零售商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对个人、对企业、对社会的危害性。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要进一步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逐一核实,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警示社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