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其他整规工作 >  地方工作 >  正文

贵州、西藏、黑龙江等地及时查处制止肉类、鸡蛋等食品价格及收费违法行为
2007-09-12 16:04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自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开展全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及时制止了串通涨价行为,有力维护了食品市场价格秩序。

  近日,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在市场价格检查中发现,贵阳市南明区商务局下属市场服务中心超标准收取肉类摊位费,将规定的每月每户180元擅自提高到每月每户200元,违法收费金额共计11.38万元。查清事实后,价格主管部门当即下达了责令退还通知书,现已经进入了清退程序。该举措有力维护了摊位经营者的利益,降低了其经营成本,有利于该市场肉类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8月13日,西藏区价格专项检查组对拉萨市动植物检疫站进行巡查,发现该站对生猪贩运户重复收取检疫费,即宰前收取每头2元,宰后收取每头6元。经过调查取证,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检疫部门立即纠正重复收费行为,取消宰前收费,减轻生猪经营户的负担。最近该区猪牛羊肉、酥油等主要食品价格相对平稳。

  8月13日,黑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发现,大庆市一家超市广告标注“特价”出售鸡蛋,经检查超市销售台账,未发现有降价行为,该“特价”宣传构成了价格欺诈,当即进行立案处理,并责令整改。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物价局及时制止了市品牌餐饮企业预谋串通涨价的行为。据嘉兴市《南湖晚报》于8月3日头版刊登的《嘉兴市品牌餐饮酝酿涨价20%》文章称,记者从嘉兴市餐饮协会了解到,一场涉及嘉兴所有品牌餐饮企业的涨价浪潮正在紧张酝酿中,从8月中旬起价格将上调20%。嘉兴市物价局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发现该市餐饮协会确有此酝酿,但尚没有形成正式书面协议,当即对其进行价格提醒告诫。餐饮协会表示,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将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政策,积极引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原材料涨价,保持餐饮价格的稳定。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整规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