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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税系统依法整治严格管理效果好
2006-11-16 14:11  文章来源:河南省整规办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商丘市国税局多措并举巩固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整治成果。一是加强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税收管理。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税源监控。三是严格掌握每个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收购发票开据情况。四是对不符合条件的旧物资经营回收单位不予免税资格认定,对认定后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免税条件的,发现一户取消一户。五是回收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将收购城乡居民个人、非经营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废旧物资认真加以区分。六是加强纳税评估,实行最低税负警戒线。对低于最低税负警戒线的企业进行举证约谈,情况异常的转入税务稽查。

  焦作市国税局建立五种机制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一是建立局长联户机制。市、县(区)局、税务分局领导班子分片联点,深入重点税源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等情况;二是建立重点税源分级管理机制。对全市重点税源划分排序,及时核查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等情况,强化重点税源日常监控;三是建立重点税源分析机制,定期分析重点税源管理数据,提高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水平;四是建立薄弱环节管理机制。对收入增长与税收增长不同步的企业和长亏不倒的所得税税源大户,进行重点核查、评估和稽查。五是建立重点税源评估稽查机制。
 
  许昌市建立综合治税新机制。一是加大税收工作考评力度。将税收平均增速、宏观税负和税收占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等指标作为对各县(市、区)重要考核内容。二是完善协税护税机制。三是加快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从明年起,以市政府名义对全市A级纳税信用企业进行评选表彰;建立纳税信用备案制度,对信用不达标企业及法人代表取消一切评先表彰资格。四是加大税收宣传力度。

  漯河市国税局以查促收,止九月份实现稽查收入2300余万元。一是加强稽查干部队伍建设,构建廉洁高效的稽查团队。二是深入开展煤炭运销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35户低税负商贸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查处涉案税款50万元以上的案件6起,涉案金额1495.5万元,入库1430万元。三是加强稽查工作系统管理,强化案源分析,加大案件跟踪督办和监控考核力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及时制定并完善《稽查绩效考核办法》、《案件抽复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对稽查成果指标的考核,规范综合征管系统稽查业务操作,实现对稽查工作的有力监控和管理。

  濮阳市国税局“一个平台、五项机制”推进税源长效管理。一是搭建征管数据应用平台,为税收分析和税源管理提供全面数据支持。二是完善税收分析机制。三是征管查良性互动机制。制定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源管理“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形成了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四是实施两级“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派单式”工作法,实施项目管理,保证分析、评估力量的调配和工作落实。五是建立管理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定期召开税源管理项目讲评会,对有推广价值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六是探索第三方信息利用机制。在与工商、地税、统计、公安定期交换信息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出台建立综合治税联席会议的制度,由市政府办牵头,国地税共同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涉税信息传递、交换和管理等项工作。

  濮阳市五措施构建综合治税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常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通报综合治税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建立涉税信息传递制度。三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四是健全协税护税组织。五是加强考核与奖惩。(省国税局)

  南阳市地税局严查房地产企业偷漏税行为取得成效。全市共计查补税款6388.2万元,罚款857.5万元,其中案值在5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案件6起,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案件9起,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案件6起,3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4起,大要案总量及查补税罚款总额创历年税收专项检查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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