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整规办、公安厅、国税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9起重大涉税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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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2 10:40 文章来源:山东省整规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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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山东省整规办、省公安厅和省国税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9起重大涉税案件。
一、虚假运输发票系列案。根据有关线索,2005年10月以来国税、公安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对取得虚假运输发票抵扣税款的企业组织开展了三次全面检查,截至5月底累计检查纳税人9972户,查获已抵扣的虚假运输发票56538份,查处偷税3.34亿元,国税机关对涉案企业已追缴入库税款、罚款3.36亿元,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案件12起。公安机关已抓捕犯罪嫌疑人58人,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潍坊三太子食品有限公司偷税案。该公司设置真假两套账,采取外购货物不索取发票、销售货物不记账等手段,通过账外经营实施偷税违法行为。初步查明,该公司自2004年8月至2006年3月共隐匿销售收入1.58亿元,偷逃增值税2685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泰安市金海购销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案。2004年12月至2005年9月间,该公司在未进行任何收购农产品业务的情况下,采取购买少量农产品和加工设备、编造委托加工假账等手段,虚构收购农产品业务,为自己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1314份,累计开票金额2.05亿元,已申报抵扣税款2664.7万元。目前税务机关已追缴税款2664.7万元,公安机关已抓获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四、山东先锋摩托车有限公司岚山分公司偷税及妨碍执行公务案。2004年至2005年间,该公司生产销售三轮摩托车及配件等取得销售收入4829万元未申报纳税,偷逃增值税、消费税共计714万元。2005年10月25日,公安、国税机关在联合对该公司突击检查中,企业负责人苏某某指使公司职工围攻殴打公安、税务执法人员。目前日照市国税局已依法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查封、扣押公司资产20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偷税罪和妨碍执行公务罪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等3人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五、菏泽曹县部分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骗取出口退税系列案。菏泽市曹县原峰工艺有限公司、曹县百灵鸟工艺品公司等33户企业,自2002年至2005年3月,在无真实货物生产、销售的情况下,采取虚构生产过程、虚拟货物交易等方式,共向济南、上海、青海等地20 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62份,金额1.07亿元,税额1831万元;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 1346万元。曹县东岳工艺品有限公司,在2004年至2005年间,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214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目前已全部查清了涉案企业的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2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税务机关已追缴入库税款、罚款等115万元。
六、济宁市鲁南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肥城市广信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案。济宁市鲁南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及微山、曲阜分公司,自2003年至2005年2月,对外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共计9141份,金额8.88亿元,致使受票企业抵扣税款8883.49万元,公安机关共抓捕8名犯罪嫌疑人。肥城市广信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自2002年6月至2004年3月,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188份,金额1.38亿元,致使山西两钢铁企业抵扣税款1383万元。2006年1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肥城市广信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罚金30万元,直接责任人赵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12年。
七、临沂华鲁纺织有限公司骗税案。2003年7月至2004年12月,临沂华鲁纺织有限公司伙同以广东潮汕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张某某等为首的六个犯罪团伙共29人,采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外汇和报关单的手段,组织虚假出口2760.5万美元,骗取出口退税2439.1万元。同时,该企业通过刘某某、张某某等人,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何某某等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59份,税款3610.8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捕犯罪嫌疑人18人,追缴赃款赃物折款共计200余万元。刘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中。
八、淄博“6.1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浙江临海籍犯罪嫌疑人姚某某、金某某伙同淄博姜某某、孙某某,以收购经营困难的小型商贸企业或设立虚假企业的手段,控制淄博联润经贸有限公司等5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自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大量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483份,价税合计5.33亿元,税款6471万元。同时利用伪造的321份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款6411万元。目前,此案正在依法处理中。
九、莱芜“6.9”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03年5月至2005年6月间,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高某某等人,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多次联系北京、莱芜、淄博等地的23家企业,向莱芜、泰安、莱州等地的14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0份,金额2120万元,税额345万元。2006年3月28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6.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了宣判,孙某某、高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刑,其中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户接受虚开发票的企业被判处罚金共计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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