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扎实推进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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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08 09:29 文章来源:农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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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春耕前夕,“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吉林省农委在长春召开全省农资打假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局势,部署2006年农资打假护农和监管工作,提出吉林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2005年全省共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26795人次,检查企业11220个次,整顿市场3301个次,查处违法案件735起,涉及违法案件的货值121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905万元,涉案人员1160人,移送司法机关3个。
吉林省农委副主任任克军在谈到2006年的工作时表示,为防止非法农资产品流入市场,吉林省将本着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首先要突出监管重点。一要抓重点监管产品,以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等四类产品为重点监管产品。二要抓重点监管范围。农资打假关键在源头控制,各地要针对不同农资品种,确定重点监管范围,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的流通渠道。三要抓监管季节。目前,正值供种旺季,各级农业部门要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品种为切入点,组织开展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质量。四要抓重点监管行为。对重点季节、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检查要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实行定点跟踪监管。其次还要做好“防”的工作,对农资市场进行严格治理。主要措施有:一是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坚决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工作。二是严格农资产品的市场准入。对需要经过审定、审批、登记或许可的农资产品,各地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或越权审定审批。三是严格农资产品的质量准入。加强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密切协作,把好农资产品的质量关。
任克军要求各地要不遗余力地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此,吉林省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并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通过严格的市场监管,使得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农民利益得到保护,农业生产安全运行。
会上还对吉林省“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行政处罚优秀案件进行了表彰。
吉林省农委助理巡视员于文波主持会议并做总结发言,他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履行好一把手负责制,完善农资打假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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