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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保护消费者权益
2006-03-07 10:03  文章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2月28日,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主办,以清除网络垃圾、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2006互联网国际清扫日”活动在北京拉开帷幕。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开幕式上指出,清除网络垃圾,保护消费者权益,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国际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他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对“2006互联网国际清扫日”活动的开展表示祝贺,对长期从事和支持网络垃圾信息清理工作的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界表示感谢。

  王东峰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互联网服务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消费方式。互联网给广大消费者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传播不良信息、垃圾邮件、垃圾短信和实施欺诈的重要途径,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对此,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消费者深恶痛绝。

  王东峰强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部门,历来十分重视网络垃圾信息的清理工作,近年来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网络市场的监管和行政执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从事互联网经营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必须持有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对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坚决依法取缔;对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他要求各地工商机关以“2006互联网国际清扫日”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与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加强调研,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查处网络市场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大要案件,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努力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

  王东峰指出,网络垃圾的治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国际间的交流与协作。去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总局代表我国政府加入了国际消费者保护与执法网络组织,这标志着我国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更广泛地参与国际间的合作。开展网络垃圾的清扫活动,也是向国际社会表明我国政府清除垃圾邮件和垃圾短信,维护健康网络环境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态度。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中国互联网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高新民参加开幕式并讲话。他们认为,加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群众监督和国际合作,实施全方位治理将成为今后反垃圾邮件工作的发展方向。本次活动将对宣传我国治理网络垃圾、保护网络企业、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增强网络企业自律意识、发动社会监督、规范网上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信息产业部今年2月21日正式启动了“阳光绿色网络工程”,发布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成立了互联网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社会监督力量共同治理垃圾邮件。据统计,自开通之日到2月24日,共接到举报电话500多个,接受举报邮件近5000封。中国互联网协会建立了黑名单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发送垃圾邮件服务器IP地址,与国内邮件服务提供商共同抵制垃圾邮件。今年还将建立白名单机制,为国内电子邮件用户提供畅通的通信渠道。

  为了向国际社会表明我国清除垃圾邮件、维护健康网络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态度和决心,开幕式上,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有关领导及互联网企业负责人、网民代表共同举起铁锤,砸碎了雕刻有“SPAM”字样象征垃圾邮件的冰雕。

  国际消费者保护与执法网络组织1992年在伦敦成立,目前已有34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加入。该组织每年都举行有针对性的主题活动,“2006互联网国际清扫日”活动就是根据国际消费者保护与执法网络组织的统一部署,在其成员国统一开展的一次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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