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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2006-02-27 15:13  文章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2月23日在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会议上指出,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努力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机制,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刘凡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要全面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保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改革、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机制,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结果。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定规划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源泉和制度保证。

  刘凡指出,2005年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假冒伪劣农资泛滥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农民利益得到了切实保护,农资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红盾护农行动已经成为各级工商机关一面鲜明的旗帜。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全系统共整顿各类农资市场3.65万家,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45万件,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366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16亿元。

  刘凡要求继续深入开展“2006红盾护农”行动,各级工商机关要整合工商职能,以红盾护农为抓手,科学地创新并建立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机制。

  一是以农资打假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创新和建立保护农民利益的红盾护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强化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继续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及时把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清除出市场;认真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完善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二是大力发展和规范农村经纪人,促进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相衔接,创新和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经纪活农机制。要积极履行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的职责,通过发挥农村经纪人的作用,引导农户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的衔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创新和建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合同帮农机制。要稳步推进“订单农业”,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进一步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创新和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品牌富农机制。要将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利用注册商标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推广成功运用“公司+农户+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解决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创新和建立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的权益保农机制。要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要完善农村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全国整规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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