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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诚信、勇担社会责任--2006年“诚信兴商”高层论坛讲演之十六
2006-09-26 14:57  文章来源:全国整规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佟丽华,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我是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作为律师,我们意识到,律师不仅要为有钱人提供法律服务,要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还要清醒地意识到,中国只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大量弱势群体存在,还有很多人没有钱享受到律师的法律服务。作为一个行业,律师应当有勇气来承担这种社会责任,践行诚信,为中国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推动中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1999年初依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设立了第一家面向全国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的公益性民间组织——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2003年5月该中心正式注册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中心自1999年成立到2006年6月共接待免费法律咨询20000多件,直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多件。为直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出了重大贡献。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充分认识到自身力量的局限,为使更多律师参与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中来,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支持和推动下,积极推动省级律师协会和志愿律师的工作。截止目前,全国共有25个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成员律师已经发展到4000多人,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协作网络。我们的目标是:在全国任何地方,只要未成年人的权利受到伤害需要律师的帮助,我们都可以就近帮助寻找到专业的、甚至免费的律师。这些律师不仅积极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还在未成年人普法、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培训中小学教师等领域做了大量工作。

我国目前有着大量的农民工,能否做到引导、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直接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与社会稳定。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民工维权工作,2003年,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开始关注农民工问题。经过两年多的经验积累和调查研究,2005年9月8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我国第一家依托律师事务所、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一年来,已经基本构建起以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研究和普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的综合平台。工作站的具体工作模式是:对于比较简单的案件,援助律师为咨询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告诉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纠纷的办法;对于比较复杂、需要律师亲自办理的案件,工作站会指派援助律师亲自办理,进行调解、调查取证、出庭代理;除了办理案件外,工作站还开展对农民工的普法宣传,帮助其增加法律知识、维权意识和维权技巧,让更多的农民工不仅在将来能为自己维权,还能帮助工友维权。从2005年9月8日成立至2006年8月31日近一年的时间里,工作站共接待法律咨询案件4000多件,直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0多件。在决定受理的案件中,共涉及农民工2000余人,涉及金额1061万余元。已办结援助案件614件,共涉及金额5527996.6元。农民工已经拿到手里的共计3559465.6元,占总数的64.39%。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的童工于浩受伤案、工伤待遇数额达到113多万元的胡维刚案以及肯德基劳务派遣案等重多案件都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良好评价。

很多人都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政府的责任,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要自收自支,没有必要做那么多本应是政府要做的工作。我们认为,中国毕竟还是发展中国家,况且人口基数巨大,即使国家努力,也无法使大量贫弱人群都享受到法律援助。这就需要律师群体做出奉献。也就是说每个人、每个群体都不应当只考虑自己,而是应当与这个国家的发展休戚与共。从这个角度而言,律师不是要被动地承担法律援助义务,而是要主动地关心、帮助弱势群体。

既然是法律援助,我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就是全部免费的。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和农民工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在我们办理的大量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中,在北京办理案件期间,如果需要律师与当事人共同外出,那么交通费用、吃饭费用由我们自己承担。我们有严明的纪律,律师如果私下收取了受援助者的任何财物,都会被开除。我们就是要千方百计避免挂羊头、卖狗肉局面的出现,就是要让贫弱群体真正享受到免费的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我们不仅是帮助贫弱人群维权,还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为了让农民工尽快拿到拖欠的工资和工伤赔偿金,工作站的律师充分利用调解等非诉手段,及时有效的解决矛盾纠纷。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向社会求助无果的情况下,一些人难免会难以控制而以围堵政府机关、上访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律师会尽力说服农民工们放弃这种不正确的想法,依法维权,从而化解了大量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一些农民工在焦急等待后仍然拿不到工资与工伤赔偿款的情况下,就产生了以犯罪来报复社会的极端想法。针对这种情况律师会积极向农民工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及时打消其违法犯罪的念头,并想办法尽快为其要回工资和赔偿款,从而预防和减少了农民工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致诚所的律师收入不高,但大家都以饱满的热情在努力工作。对于农民工项目,考虑到有些农民工只有周末才有时间寻求帮助,我们的律师要在周末加班;为了赶写大量的法律文书、研究各种案件,我们的律师经常加班到晚上十点多甚至更晚。2006年1月22日晚上9点左右,刚刚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到家的援助律师时福茂突然接到了一个农民工的求助电话。电话里急促的语气说有五十多个民工为了要工钱在工地上和老板发生冲突,眼看就要出事。时律师听到这个消息,放下电话立即向我汇报。援助律师的本职工作是运用法律维护农民工的权利,对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让他们向公安或其他部门求助,可考虑到当时情势紧张,如不尽快处理可能会出现难以预料的局面。我同意时律师的意见,让他又找了一个律师一起到工地做调解,时律师的爱人非常担心自己丈夫的安危,就和他们一起来到工地,万一遇到紧急情况她能帮助拨打110报警。两位援助律师半夜里就在工地上和老板谈了大约6个小时,最终让对方给这55名农民工支付了47000元的工资,而他们三人直到第二天凌晨3:30才离开。事后,这些民工的代表任学东在感谢信里写道:“我在北京打工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的律师,这一切让我的心里特别踏实,觉得还是在北京打工好。”

致诚所的律师在公益领域做出的艰苦努力和贡献赢得了社会的肯定。我本人2001年、2004年连续两次获得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1999年、2001年连续两次获得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人事局授予的“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2002年获得中宣部、司法部等单位授予的“中国保护未成年人十大杰出公民”称号;2005年被北京市司法局记个人一等功;同年被评为“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并于12月荣获首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奖”;2006年1月被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人事局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同年4月被共青团中央、司法部等12家单位评为“第五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等。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也于2001年获得团中央、司法部命名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大成绩,除了我们律师自身的努力外,与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工作站成立不久,市司法局吴玉华局长就到工作站开展调研,面对工作站办公条件简陋、办公设备老化的问题,当时就提出给予资金支持;也是工作站成立之初,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提供了20万元资金的支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也提供部分资金支持,这使工作站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可以说,致诚所踏实守信的工作作风、勤勉敬业的精神状态与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树立并大力宏扬了“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推进农民工依法维权工作、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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