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  地方活动 >  正文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地方宣传各具特色、有序展开
2008-09-17 16:40  文章来源:市场秩序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今年9月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由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和消费者协会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继续联合举办。各地方按照《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商务系统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工作。各具特色、贴近公众的宣传月活动在全国全面展开。

  一、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声势
  甘肃、宁夏、黑龙江、广西、湖北等省举办了宣传月大型广场活动,通过宣读“诚信兴商”倡议书、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吸引众多群众参与,扩大宣传声势。安徽省在合肥市部分主干道悬挂“诚信兴商”灯杆旗,在部分公交线路的公交车车身制作宣传广告。广西制作电视公益广告宣传片,每晚黄金时间滚动播出,同时制作若干集系列电视专题片,介绍今年宣传月宣传重点。山东省在省电视台“阳光政务热线”栏目举办以“诚信兴商助推品牌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海南省制作、播出《诚信海南》专题节目。吉林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向社会征集“诚信文化节”——“信用吉林”主题歌。湖北省编印《信誉湖北》杂志专刊,普及信用知识,宣传诚信典型,报道有关活动情况。宁波市组织编写和发送诚信兴商宣传短信。大连市举办“企业诚信建设成果展示”,宣传优秀企业,引导广大市民了解优质产品,引导企业“诚信兴企”。

  二、巡回展览诚信知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今年,我部信用工作办公室统一设计了巡回展览样本,分发给各地。地方政府认真组织布展,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吉林省在长春市中心广场开展“创诚信吉林,做诚信公民”——吉林省市民信用公约发布活动暨“诚信从我做起”万人大签名活动,同时进行“诚信兴商宣传展示活动”。安徽、黑龙江、湖北、湖南、甘肃、江西、浙江、海南等省都在广场、步行街、商场、道路周边等流动人员较多的地方布置展览和张贴宣传画,同时举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山西省在中国煤博会上布置展览、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新疆区借助“中国乌鲁木齐第十七届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的平台,对参展单位宣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商业理念。

  三、宣传与创建相结合,提高公众诚信意识
  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地方政府还通过开展诚信创建、评选、培训、论坛、研讨会等活动,面向社会群体,普及信用知识,提高诚信意识。吉林省开展“诚信校园百、千、万——创建活动”,将推选出千名诚信大学生,并创建万名诚信学生信用档案;开展 “诚信吉林•和谐吉林——行业诚信人物创建活动”;开展“十大守信的哥评选活动”。山东省积极推进对外承包劳务企业信誉评价体系建设,向社会公布一批信誉好、业绩突出的企业;同时以省对外劳务合作网、省外派劳务语音咨询电话系统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对外劳务诚信建设水平。山西省开展“山西省商业诚信承诺活动”,评选表彰“2007年山西省商业诚信优秀企业”。黑龙江省召开企业信用论坛,深入研讨企业诚信建设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宁夏自治区举办“第三届宁夏企业家高峰论坛”,围绕“合作、创新”主题,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业的发展、企业的诚信实践活动以及宁夏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信用管理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湖南省在湖南对外贸易职业学院举办“增强信用意识、促进商务发展”讲座。宁波市举办“出口企业诚信维权和信用风险宣传讲座”,探讨企业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有效规避风险的措施。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9月10日上午,姜增伟副部长参观由市场秩序司主办的“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展览    2008-09-10 19:59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商务系统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商信用字[2008]4号    2008-08-18 09:28
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08-07-31 11:17
城市巡演、巡展活动成为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新亮点(07年第82期)    2007-10-15 15:26
2007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有关情况(07年第79期)    2007-10-15 15:01
北京市“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图片巡回展示活动”启动    2007-09-27 16:47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在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的讲话    2007-09-18 10:31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李镭在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的讲话    2007-09-18 10:29
浙江省副省长王永明在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的讲话    2007-09-18 10:25
江苏省副省长张九汉在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的讲话    2007-09-18 10:2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整规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