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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促进涉汇企业诚信经营
2005-09-19 17:00  《金融时报》专栏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诚实守信作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已经渗透到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越来越大。党中央专门提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为此,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在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也积极尝试采用分类管理等模式,加大对违规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引导市场中诚信观念的树立,建立维护外汇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许多分支局已根据各个地区特点,探索建立起了许多分类管理和诚信建设的好方法。其中,辽宁、河北和天津等地的分类管理方法已经开始试行并取得了很好的实施效果。

  天津:根据银行诚信记录实施差别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天津市分局将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在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一是在结售汇市场准入、资本金结汇授权和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方面实行守信与失信的差别管理。在结售汇市场准入过程中,国家外汇管理天津市分局突出了对银行的信用考核和差别服务,对日常及时报送国际收支、结售汇和反洗钱数据的银行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二是在进出口核销工作开展过程中,针对进出口企业和进出口业务双增长而外汇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天津市分局采取继续扩展“绿色通道”、适时推出“出口收汇核销辅助报盘系统”、多次召开企业自动核销工作政策宣讲会等措施,将信誉高的进出口企业纳入“绿色通道”和“出口收汇核销辅助报盘系统”核销,进出口企业诚信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优与劣差别管理方式极大地提高了核销效率,推进了贸易发展。
该分局还完善了相关考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会员单位、交易员的交易行为,提高会员、交易员参与市场、研究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交易主体的诚信理念,保证清算安全。率先在全国推出《优秀会员、交易员量化考核评比办法》,把交易量、交易场次、交易差错率、市场调研、资金清算和其他市场表现等量化考核指标,作为优秀会员、交易员评选的依据。这一做法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全国推广。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天津市分局采取多种方式,实现了更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工作。一是加强了同天津市统计局、外经贸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与互通,从这些部门获取天津市经济发展、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的宏观数据,分析天津市经济发展的形势及影响因素,建立了信息共享的对外通道。二是在分局内建立健全了月度外汇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及时沟通天津市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检查以及各金融市场变化的情况和特点,形成稳定、快速、全面的内部信息采集渠道。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增强了监管数据的利用率,减少了银行和企业重复报送的负担,树立了外汇局在银行和企业中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天津市分局还将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宣传纳入外汇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工作之中,通过新闻媒体、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参与金融服务月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公众诚信意识,营造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知法守法的诚信氛围。

  辽宁:开展银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以外汇指定银行为切入点,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并在全省进行了银行诚信等级评价,对全省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实行按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监管。

  按照“外汇业务合规经营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将被纳入外汇业务合规性方面的统一考核指标体系,根据考核标准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依据评价结果,在外汇管理法规和属地管理权限范围内,来确定对各级别外汇指定银行一定时期内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的频率、范围和需要采取的其它措施,对于A级外汇指定银行将给予一定优惠政策。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明确了对外汇指定银行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别按银行基本情况、依法合规经营情况、向外汇管理机关及时、准确和完整报送各种外汇业务信息情况等进行打分。

  诚信等级评价的依据主要有三个: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非现场监管信息,对银行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依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收汇、结汇、售汇、付汇、外资、外债、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异常流动报告和反洗钱履责等非现场信息数据质量对银行进行非现场评价;二是利用外汇业务合规性现场检查结果对银行进行现场评价;三是利用银行外汇业务基础信息对银行进行风险控制能力及操作能力的综合评价。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开展的 “外汇指定银行合规经营诚信等级评价”活动,采取信用管理手段,通过对外汇指定银行合规经营情况的评级及奖惩,促进了外汇指定银行的自觉守法、合规经营意识。工作开展后,各外汇指定银行反映积极,认为诚信等级评价不仅有效维护了外汇市场的公平竞争,还使外汇市场的监管更加科学、客观和透明。“讲诚信,争创A”已经成为了辽宁省各个外汇指定银行的工作重点。

  河北:开发推广“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从加强金融机构外汇信用信息管理建设入手,组织开发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外汇市场诚信建设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主要有信息收集、信息分类汇总分析、预警提示和金融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等。该系统的运行,使外汇管理部门可以全面、动态地掌握辖区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的人员结构、各类外汇业务状况、外汇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情况、金融机构违规及处理情况等相关信用信息。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有关信用信息进行评估,实现对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管理和分类监管,为全面、动态、高效监管辖区外汇指定银行守法、守信经营提供了一个管理平台。

  该系统的运行以及与之配套的《河北省金融机构诚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在河北省全省外汇指定银行中引起了积极的反响,增强了金融机构的自律意识和执行外汇管理法规意识。同时,该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有效的整合了外汇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资源,监管部门能够客观、公正地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的情况进行评判,并根据其合规经营信用等级状况,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监管,使信用等级高的金融机构得到鼓励和保护,使信用等级低的金融机构受到惩戒,有力地维护了全省金融外汇市场秩序稳定。

  此外,这套系统的建立和运行,为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构建了一个公开的、可遵循的量化考核平台,使金融机构能够“对号”检查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的情况,了解和加强自身的薄弱环节;通过外汇管理部门反馈的日常监测情况,能够帮助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其自觉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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