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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李镭在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的讲话
2007-09-18 10:29  文章来源:整规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今天,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举办“诚信兴商”高层论坛,集中研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业的发展、企业信用管理以及诚信建设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等问题,既有迫切的现实性,又有深远的前瞻性,非常必要。受毕井泉副主任委托,我代表国家发改委讲三点意见。
  一、“诚信兴商”意义重大。什么是“诚信”?我理解,“诚”是诚实、真挚,古人讲:诚者,天之道,人之道,真实无妄之谓也。信是讲信用、重承诺,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诚”和“信”都有“言”字,言之有成乃为诚,人言无妄方为信。“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说话算数,说到做到,言行一致。诚信既是一个道德概念、文化概念,也是一个经济概念。常言道: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振,国无信不兴。从宏观上说,诚信事关国家的前途命运;从微观上说,诚信事关企业的生存发展。诚信兴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第一,诚信兴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企业讲求诚信,杜绝假冒伪劣,生产的商品、提供的服务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称心,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是支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第二,诚信兴商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企业重然诺,守信用,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大力弘扬诚信理念,使之成为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自觉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先进企业文化,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第三,诚信兴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信用交易是市场交易的最高形式。只有大力提倡诚信兴商,完成从实物交易、货币交易到信用交易的过渡、升级,才能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四,诚信兴商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只有把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让“诚信兴商”成为所有市场主体的自觉行动,建立长效机制,才能彻底根治不守合同、制假售假、逃债骗税、价格欺诈等信用缺失“顽症”。 第五,诚信兴商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企业是微观经济的细胞。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抓住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牛鼻子”,对保障市场机制正常运转、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第六,诚信兴商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诚信是企业安身立命之基、拼搏取胜之本、发展壮大之源。只有树立良好的品牌、信誉和企业形象,铸就“诚信”的金字招牌,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二、大力推进“诚信兴商”。近年来,各级发展改革委和价格主管部门积极推进“诚信兴商”,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实施社会征信服务体系联合建设示范工程。国家发改委批准了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武汉7省市联合共建征信服务体系示范工程规划,对当地信用服务机构和联合数据交换中心适当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尝试整合、共享信用信息资源,打破地区壁垒,推定跨省市征信服务体系互联互通。国务院办公厅今年3月下发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此给予充分肯定。(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自2004年起,国家发改委连续3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选择山西省、成都市、长春市、浙江台州市和北京中关村,围绕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级评价、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和诚信活动等,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去年6月召开工作会议,总结试点经验,已经在全国推开。(三)广泛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价格服务进万家”包括价格服务进商场、进企业、进景区、进学校、进医院。有的价格主管部门还因地制宜增补价格服务进车站码头、客运场站、专业市场等,取得了明显成效。曾培炎副总理为此专门批示鼓励。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多次报道,在全国产生了良好反响。(四)依法严厉打击价格欺诈。2006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整治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为重点,查处了一大批违法案件,实施经济制裁6000万元。群众深恶痛绝的虚构原价、虚假标价、低价揽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在积分、返券、资费套餐和其他商业促销中使用欺骗性、误导性语言文字,隐瞒价格附加条件、虚夸优惠幅度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五)深入开展价格诚信活动。去年3月初,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10周年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有力促进了各地价格诚信工作开展。南京市物价局以此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以“价格、质量、计量信得过,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三信三优”活动,与南京电视台拍摄十集电视专题片《金陵诚信事》,在《南京日报》开辟“企业信用公示”和“诚信亮点宣传”专栏,还把南京红十字医院、南京军粮供应部等单位也纳入“三信三优”行列。广大参赛企业弘扬诚信,倡导文明,内强管理,外树形象,你追我赶,争先创优。湖南路商业一条街荣膺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新街口地区荣膺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商业区。今年3月,全市公开表彰413家“三信三优”单位,培育了一大批诚信经营的先进典型,营造了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得到当地党委政府、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三、为“诚信兴商”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共同努力,为“诚信兴商”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第一,加快推进信用立法。一是立法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传播。二是制定《信用服务业管理条例》。三是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四是确定信息开发利用的价格管理规范。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等公共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履行行政职能、开展业务活动中获取的不涉密信息,应当无偿开放使用;其中经过加工增值的信息,可以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对信用服务机构采集、加工生成的信息商品,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 第二,及早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规划。抓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长远目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由宏观经济规划部门牵头,专业部门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广泛征集、采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战略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的总体规划,确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架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步骤,为“诚信兴商”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方向。第三,积极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 一要创设信用消费需求。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登记注册、劳动用工、资质认证等方面,把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作为审核依据。提倡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信贷业务、大宗商品买卖过程中,广泛使用交易对象的信用报告。二要扶植信息服务业发展。建立信用信息收集、交流、查询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网络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采取鼓励性产业政策,在投资、税收、信贷方面给予适当优惠,不断壮大信息服务业。三要培育合格的信用市场主体。按照依法设立、特许经营、商业运作的原则,鼓励信息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开发适销对路、能够满足全社会多层次个性化需求的信用产品。引导信用服务机构诚信经营,通过生成信用报告、开展信用评级、信用担保、债务追收、信用管理咨询等业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信用服务。第四,大力规范信用市场秩序。一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把企业和个人拖欠贷款货款、逃废债务、合同违约、信用卡恶意透支,以及违法犯罪经历等失信的信息,如实记录下来,提交给相关机构以供查询,让失信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二是严格监管。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依法对失信者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借助新闻媒体对失信者公开曝光,营造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光荣,见利忘义、违约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四是帮助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推动企业把现代信用理念和方法引入日常经营活动中,以商品和服务质量、合同履约、纳税信贷、价格诚信为重点内容,加强信用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对客户资信和赊销业务的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的监控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赖帐损失;帮助企业做好客户信用状况调查和交易风险评估,妥善防范、尽量避免因为授信不当和客户违约造成的企业信用风险。第五,切实加强价格诚信服务。一要继续完善明码标价、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倡导诚实标价、明码实价,提高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的覆盖面和准确度,增强价格政策透明度,扭转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二要深入持久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巩固和完善企业物价员制度,推动企业不断强化价格自律和内部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三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完善社会评价机制,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价格诚信”、“价格信得过”等活动。四是要把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价格诚信信息数据库建设,从正反两方面记录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信息,使诚实守信者获得竞争上的比较优势,使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和制约。今年以来,受猪肉、粮食、食用植物油等主副食品价格波动的影响,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1至7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升3.5%,7月份同比涨幅5.6%,达到近10年来最高点,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综合采取了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管、安定低收入群体生活等一系列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开展主副食品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一是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二是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三是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8月16日,国家发改委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公开通报了对方便面价格串通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得到社会各界好评。近期,国家发改委要做出工作部署,加强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我们希望广大企业和行业协会树立“诚信兴商”意识,强化社会责任,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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