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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暨高层论坛在上海举行
2007-09-04 11:13  文章来源:全国整规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图为全国整规办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




图为全国整规办副秘书长姚广海主持开幕式

  9月4日,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暨高层论坛在上海隆重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专门为开幕式和论坛发来书面致辞。

  吴副总理指出: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她强调,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更需要我们大力弘扬这个传统美德,下大气力在全社会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使诚信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2005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褒扬诚信典型,鞭挞失信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公民道德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理念进一步增强。

  吴仪副总理认为,今年再次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很有必要。她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主办单位进一步创新形式,在贴近实际、深入人心、惠及群众上多下功夫,把这项活动越办越好!

  全国整规办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冯国勤、江苏省副省长张九汉、浙江省副省长王永明、中国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陈兰通出席论坛并讲话。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信用、规范、发展”。各部门和地方领导介绍了诚信建设的做法和成效;来自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信用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从不同角度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出了建议;中介组织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介绍了企业如何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促进发展的做法。
  


图为论坛会场

  出席论坛的代表普遍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信用体系不仅包括以债权债务关系为特征的信用关系,也应当包括各种交易形式、交易标的、交易主体中的信任关系,以及实践承诺、遵纪守法等社会内容;不仅包含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和共享、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体系、行业协会的信用自律和企业的信用制度,也包含支撑整个体系运作的道德基础和各项法律、行政制度,以及信息技术手段和技术标准;社会信用体系最终要体现在依据信用状况对市场主体进行褒扬和惩戒,一是借助市场力量,使失信者增加经营成本,减少交易机会,甚至被逐出市场,二是借助法律和行政的力量,使失信者丧失便利,增加被监管成本,甚至丧失经营资格,三是借助社会和舆论的力量,使失信者背负负面的社会评价和社会形象,付出心理和道德的代价。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需要调动中央、地方以及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需要多部门配合,共同推进,是一项长期的建设任务。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行,昭示着诚信理念正在被社会各界广为接受,信用自律和信用风险防范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与会人士共同展望,在不久的将来,诚信理念将深入人心,诚信实践将蔚然成风,诚信制度将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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