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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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25 15:10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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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继续深入广泛开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制定并出台了《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
《指导纲要》要求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创新性国家和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等重大战略任务,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利用多种教育培训资源,建立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推动、良性发展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格局,加强在社会范围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等。
《指导纲要》根据社会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人员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需求,主要针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师资以及其他社会公众等六类培训对象,确定了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目标要求等。同时还对师资、教材等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基础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过实施《指导纲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在全社会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社会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薛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