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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监督检查行动 大力整治药品市场秩序
2006-03-07 10:19  文章来源:吉林晶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五个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农村用药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检查;中成药非法添加化药专项监督检查;疫苗流通专项监督检查;违法药品广告及违法广告药品专项监督检查。

  农村用药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农村药品供应网点、乡(镇)卫生院药房、诊所用药(包括以祖传秘方等形式自配的制剂)、游医药贩等。

  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是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质量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购进中药材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大中药材抽验力度。

  中成药非法添加化药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中成药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和个体诊所、特色门诊等,重点品种为降糖和哮喘类中成药及医疗机构制剂(包括以祖传秘方等形式自配的制剂)。同时,加强对涉嫌非法添加化药的中成药和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监督抽验,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从重处理。

  疫苗流通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是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所有疫苗生产企业销售的疫苗必须能够做到准确跟踪。加强对疫苗的质量监督检验,严防不合格疫苗流入市场。二是严格执行疫苗经营准入条件,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经营疫苗。加强对疫苗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要求,重点检查企业疫苗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储存、运输中冷链记录管理等情况。严禁使用单位从没有疫苗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疫苗。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疫苗行为,严肃查处疫苗制假、售假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违法药品广告及违法广告药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加强基层发布药品广告的监测,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同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全面规范广告药品的经营行为;加大抽验力度。

  据了解,全部监督检查行动将于10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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