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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黑心肉”等 3起食品安全事件整治情况的督查督办
2007-05-29 10:11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针对媒体曝光的河北省新乐市“黑心肉”事件、“红心鸭蛋”事件、山东省枣庄市“违规生产豆制品”事件等损害消费者利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派出督查组,并会同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等部门对有关事件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督促有关地区及时查处了问题食品,针对养殖、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治,对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督查组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在新乐“黑心肉”事件的查处中,共封存所有冷库生猪产品512吨,销毁注水肉、超期变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123.05吨。依法查封新乐市全部定点屠宰厂、冷库,暂扣全部证照。将部分涉案人员缉拿归案。新乐“黑心肉”案件涉嫌犯罪人员9人,截至3月底,共刑拘6 人,在逃3人。依法查封涉案人员银行账户6个,资金10.5万元。依法依纪对17名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在“红心鸭蛋”事件的查处中,对养殖加工环节,查实石家庄市有7个鸭场(养鸭户)在饲料中添加苏丹红,进行了焚烧、深埋、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排查保定安新县、涿州市禽蛋加工企业145家,采样送检54个批次。结果显示,7家企业8个批次的产品涉嫌含有苏丹红,按照法定程序查处了加工点,查获并没收了问题鸭蛋;石家庄市政府责令负有 领导责任的井陉、平山两县政府写出检查,责令安新县质监局做出检查,取消2006 年的评优资格,并在质监系统内通报批评。在枣庄市“违规生产豆制品”事件查处中,查封豆制品生产加工区内豆制品成品4000公斤,豆面等半成品134.8吨,追回有问题的豆制品成品700公斤。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的7家业户,并处1万元罚款。对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其他业户,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或不申请延续的,依法予以注销其卫生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对在生产过程中掺加吊白块添加剂的2 家业户,责令其立即停产,并各处以豆制品货值3倍的罚款,吊销其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枣庄市政府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城头豆制品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城头镇政府分管副镇长,以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分别做出撤职、行政记过等处理。
  
  在查明案件、追究责任的同时,各地着手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采取措施进一步严格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例如,新乐市对定点屠宰企业、冷库,实行审批终身负责制和监管实名制,全面开展肉品市场、餐饮业集中整治活动,扶持发展规模型屠宰企业,建立食品加工企业自律制度和食品企业诚信评价制度,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公德教育及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等等。河北省石家庄市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有效控制畜产品质量。启动白洋淀绿色红心鸭蛋地域品牌保护工程,通过行业自律,实现诚信养殖;山东省枣庄市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推进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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