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部署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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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1-07 15:30 |
为确保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元旦、春节期间饮食和用药安全,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加强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要求:
切实发挥好各级政府食品安全“抓手”和参谋作用,结合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明确具体的监管工作内容。以粮食、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散装食品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超市、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区域,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整顿规范好节日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强重点监管地区、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监管品种的检查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确保信息传达畅通。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和大案要案,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将节日期间的市场检查与整治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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