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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化的首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2005-03-31 16:53
北京市副市长吉林
(2005年3月31日)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作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确保首都安全稳定大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北京作为一个拥有1400万常住人口和300万流动人口的特大消费型城市,食品需求量很大,每日上市猪肉约110万公斤,蔬菜超过1600万公斤,牛羊肉约77万公斤,70%以上的食品靠外埠乃至国外供应,保障食品安全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们以构建现代化的首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为目标,以市场准入制度为核心,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建设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深入推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2002年初,市政府在商务、工商部门推行鲜肉和蔬菜销售协议准入制度——“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的基础上,启动“食品放心工程”,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依托执法力量最强、执法网络最密集的工商部门,建立了流通领域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37类重点食品在进入市场环节实施标准准入、协议准入、食品备案、索证索票,在食品市场交易环节实施统一检测、全程追溯、信用监管、综合执法,在食品退出市场环节实施协议退出、强制退出、限期追回、无害化处理等12项措施。截至目前,全市21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全部与大型现代化屠宰企业和无公害蔬菜基地签订了定向经营协议,378家零售市场全部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签订“批零挂钩”协议。54495种进入本市销售的食品依法进行了准入备案。全市近15万名食品生产经营者中,90%以上依法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鲜冻畜禽产品全部实现了封闭冷藏运输。

  二、健全食品检测体系

  一是要求全市30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21家大中型农副产品市场、56家食品连锁经营商场、超市和配送中心建立了与生产经营品种相适应的检测室,配备自检设备,规范自检行为。二是全市配备41辆快速检测车,装备了先进仪器设备,对各区县市场、商场、超市、配送中心、餐饮企业经销的食品进行流动快速检测。截至目前,共检测样本78816个,检出不合格样本4729个,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在4小时内全市下架。三是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监测体系,整合各部门的检测资源,实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的“四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抽检、统一发布,作为系统、全面分析和评价本市食品安全状况的基础数据,每年监测抽查37大类、550个品种、近10万个样本。

  三、实行不合格食品强制退出和失信惩戒制度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按信誉度和食品风险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加大抽检频率、品种下架、企业退出和产地退市等风险管理措施。2004年,512种危害较大的不合格食品、39家屡出问题的食品企业和外埠7个存在畜禽注水行为或检出“瘦肉精”的产区被清除出首都市场,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者。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一律录入全市43个部门联网的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和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系统,其投资等行为将受到限制,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失信惩戒力度。

  四、健全监管网络,畅通媒体和群众的社会监督渠道

  一是出台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引导新闻媒体和市民广泛参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按照举报线索与案件事实相符的程度,予以举报人最高1万元的奖励。2004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我市共受理媒体和消费者投诉举报3784件,移交司法机关的大要案件26起,取缔各类食品违法生产加工窝点1544个。二是在主要新闻媒体和社区、商场、超市、市场设置食品安全专版、专栏,每周公示食品安全信息。三是健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将食品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全市18个区县、86%以上的乡镇、街道和500余个居(家)委会建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或联络制度。四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村镇、学校、军营、工地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发动全社会参与。

  五、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市政府将食品安全作为与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并列的四个主要安全领域之一,确立了食品安全的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对食品安全实行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制,明确了各区县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协调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10项具体职责。市政府以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重大典型案件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为依据,3次对各区县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评价和内部通报。2005年,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列为市、区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区县功能评价考核体系、干部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强化了各部门、各区县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六、初步建立首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在对国际国内食品安全管理模式进行系统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市政府提出了构建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现代化首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的基本构想。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的危害与风险为目标,健全食品安全的科学评估、市场准入、监测与监督抽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归集和发布及日常监督协调等6项基本制度。近日,市有关部门监测到某国关于618种含致癌物质“苏丹红一号”食品的召回信息后,根据有关制度,迅速对危害物进行科学评估,组织各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2411个食品样本进行统一检测,对在食品或原料中检出“苏丹红”的食品全市下架,并向社会公示。各部门密切跟踪国内外食品安全动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监测抽查结果予以科学评估、集体决议、统一发布,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显示了整体合力。

  七、完善食品安全法规

  市政府制定了《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将市政府统一协调领导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评估、市场准入、快速检测、市场控制、下架退市、限期召回等制度写入政府规章,为强化监督执法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200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列入市人大立法规划,首都食品安全控制的基本制度、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标准与检测体系将作为主要内容予以重点体现。

  近年来,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市有关部门的连续动态监测结果,1998年,我市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为79.8%,2003年提高到92.0%。2004年,全市共监测抽查37大类550个品种的92138个样本,总体合格率达94.9%。其中猪肉、蔬菜、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11大类列入重点监管名录的食品平均合格率为95.6%。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防控,无一例食物中毒死亡事故。

  当前,首都的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2008年北京奥运会既是对首都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重大考验,也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的重要契机。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建立奥运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完善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协调指挥系统,全力确保首都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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